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中小学 音乐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0

各系部(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为给我校各系部(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广大教师的艺术创表、教学科研成果搭建一个展示平台,助力我省音乐教育事业,特向各系部(学院)征集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浙江省教育厅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课程设计。

、培训地点

浙江音乐学院校内

、培训对象

主要面向要求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艺术、提升或具备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能够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的浙江省中小学音乐教师。学员每期60人至90人,每期4至12天。

、培训学时分配

32学时、40学时、90学时。按每天8学时计算,分别为4天32学时,5天40学时,12天90学时进行分配,其中每半天最多计4学时,45分钟计1学时,1学时计1学分。

、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每人限制申报4个培训项目(含同一项目分不同时段开展培训);

3.课程设置中的任课教师需事先沟通,不得随意填报;

4.按附件文本格式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请各系部(学院)结合本单位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亮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教师的重要论述,对标“重要窗口”要求,立足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校内外教师、专家研究申报。所有成功申报的培训项目授课教师将纳入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授课专家库。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16:30,请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zyjxjypx@163.com。

联系人:刘玉梅 0571-89808482;18358156375。

附件:
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自主选课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授课专家信息收集表.docx
附件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自主选课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空白).docx
附件4.各培训层次具体要求.docx
附件5.继续教育学院培训设计相关材料需求.docx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