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关于设立社会音乐教育分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3

区域社会艺术教育培训机构及相关单位:

社会音乐教育是整个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发挥浙江音乐学院作为专门音乐院校推进社会音乐教育发展的作用,在前期面向各区域招募社会艺术教育培训合作机构的基础,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聘合适的机构设立“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会音乐教育培训分中心”,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流程

1.合作意向机构、单位提交申请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说明现有教学场地设备的图文资料);

2.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具有合作意向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培训派人符合条件意向单位负责人面谈并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考量后选定合作单位;

4.双方定合作细节,签署合作协议书。

二、联系方式

  人:蔺                

    箱:10265555@163.com         

联系电话:13958045555

    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国际交流中心

特此通知                

关于设立社会艺术教育分中心申请表.docx


    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2018年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