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招募第六届“浙音”青少年艺术节宣传推广合作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0

    浙江音乐学院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浙音”青少年艺术节活动是浙江音乐学院为更好地发挥社会艺术服务职能,着力协同国家“美育浸润”行动,面向社会旨在发现优秀音乐人才、促进社会美育开展的活动。

    第六届“浙音”青少年艺术节各专场总展演活动拟定于8月3日至11日(舞蹈专场拟定10月上旬开展)在浙江音乐学院开展。现因活动推广及咨询需要,面向社会招募宣传推广合作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合作范围

1.合作区域:全国;

2.专场:钢琴、声乐、民乐、管弦、流行音乐、舞蹈六大专场。

二、合作内容

1.招生宣传推广、咨询答疑等;

2.确保不少于3000人次参加总展演。

三、承办单位需满足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有志于服务社会艺术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从事音乐展演、赛事推广、招生等相关业务;

4.有独立推广、运维、服务、组织大型音乐展演活动经验者优先;

5.具有与所开展相关活动相当的行业影响力及生源渠道;

6.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运维团队,机构运行情况良好。

四、申办材料

1.资质证明: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以上任一证件复印件均可,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机构简介包含机构介绍、从事相关活动的证明(协议、活动方案、公示、推文等)、办公场地、团队情况等;

4.合作申请表(详见附件)。 

五、资格审查

根据发布的资格条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参考申办单位的规模、运维经验、业绩成果等因素按1:3比例(实际符合条件单位数量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数量)择优确定入围单位进入评审环节。未入围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六、提交材料

1.时间:2024年720-22日;

2.提交方式:将以上所要求申办的材料打印盖章后扫描打包(打包文件命名为“艺术节合作+机构名称”),发送至邮箱jxjyxy@zjcm.edu.cn,材料不全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材料原件评审结束后提交审查。 

七、公示

经评审并审查资料合格的单位确定为拟合作单位,并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示3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9808484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邮编:310024

附件
  附件: 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