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小学音乐教师声乐演唱与教学能力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

关于举办中小学音乐教师声乐演唱与教学能力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我院2021年培训项目计划安排,决定举办“中小学音乐教师声乐演唱与教学能力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浙江省中小学音乐教师

二、培训内容

浅谈民族声乐与戏曲的融合、歌曲中的语言发声技术、中国新作品演唱中的继承与发展、如何获得艺术嗓音及嗓音保护的重要性、声乐演唱发声技巧、艺术歌曲教学及演唱指导等。

三、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5月17日-21日,学员于17日上午报到。

    培训地点:浙江音乐学院

    报到地点:浙江音乐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一楼大厅(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联 系 人:郭靖宇

    电    话:0571-89808139

四、培训经费

1.培 训 费:400元/人/天,共计2000元(含食宿),不住宿1520元。

2.缴费方式:现场刷卡。

请学校通知学员携带公务卡并按时参加培训。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5月8日
  附件: 培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