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杭州市滨江区 中小学音乐学科头雁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

关于举办杭州市滨江区

中小学音乐学科头雁班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市滨江区中小学音乐学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音乐教师教学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积极构建人才高地。经各中小学按文件要求申报,滨江区教育研究院综合评定,共有30名教师入选“杭州市滨江区中小学音乐学科头雁班”学员名单。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安排

培训对象:杭州市滨江区中小学音乐教师

培训时间:2021月5月22日-2022年10月

报到地点:浙江音乐学院国际交流中心一楼116报告厅

联 系 人:吴老师,电话:0571-89808139

二、培训内容

根据3月26日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教育研究院来函《关于“滨江区中小学音乐教师头雁班”课程设置的建议》文件要求,培训将设置 “西方音乐鉴赏”、“中国传统音乐鉴赏”、“钢琴的多层面运用”、“作曲”、“奥尔夫乐器的配器及使用”、外出学习交流、“论文及课题”七大模块的教学内容。为提高培训效果,同时缓解工学矛盾,培训分多个阶段推进。具体培训安排以钉钉群通知和培训课程表为准。

本期培训按规定计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共180学分。

三、其他事宜

1.本次培训班实行签到制,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的无法参加的,须事先提交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

2.培训费:400元/人/天,50天,共计20000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在所需的教学业务费、管理费、讲课费、实践观摩费、资料费、餐费以及在浙江音乐学院以外其他地点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外出实践期间的交通费(含异地)、学员外出考察住宿费、用餐以及导师指导费用等。

3.缴费方式:现场刷卡。

请参训学员5月22日携带公务卡并按时参加培训。

 

附件:

1.杭州市滨江区中小学音乐学科头雁班学员名单

2.第一周日程安排

 

                                浙江音乐学院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培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