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级技能人才培养班2017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7-06浙江音乐学院是由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文化厅主管,浙江省政府、文化部共建。 学院座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按全日制在校生5000人规模规划设计,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49亿元,共有纸质图书25.3万册,拥有大剧院1个、音乐厅3个、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842间和录音棚6个,以及现代电子图书系统、信息平台系统和数据中心。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开办作曲与作曲艺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成立作曲与指挥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钢琴系、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戏剧系、音乐工程系、公共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12个教学系(部)和附属音乐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筹)、国际教育学院(筹)、李叔同学院(筹)。浙江音乐学院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导的“学堂乐歌”精神,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办学目标定位,以“专业基础厚实,实践适应能力较强,个性特色鲜明的高素质音乐艺术专门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办学,努力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与学校各系部共享全校硬件及软件资源,继续教育学院有完善的行政、教学、生活管理系统,具备优越的办学条件及培养资源。高级技能人才培养由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承担管理和培养职能。专业技能的获得和培育是其今后职业选择最重要的参考依据,也是稳定职业生涯的有效培育手段。高级技能的培养有专业的技术规范要求,必须通过专门时间的学习和训练才能提高自身专业技能水平。高级技能人才培养班采用周一至周五的全日制专业培训和教育,有着与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同样的教学条件。学院每年面向全国招收音乐表演专业的高级能培训项目班。
一、招生类别与专业
高技能专业 | 学习年限 | 自愿选读学历层次 | 招生人数 |
音乐表演 | 3年 |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 | 60 |
以上专业人数不满20人不开班。
收费标准:
1、技能培训费用:25000元/学年
2、成人学历教育学费: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达到我校成人本科录取条件,被我校正式录取后,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规定 每生8000元/学年另行缴纳学历教育学费。
3、住宿费:根据学校统一规定收取,统一标准住宿;床上用品由学生自带或到校统一购买,费用均自理.
4、其他费用:考务费、保险费、书费、资料费等由学员另行缴纳。
二、高技能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技能证书
专业名称 | 培养目标 | 主要课程 |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可报考专业 | 技能证书 |
音乐表演 | 培养具备较全面的音乐表演能力和较高艺术修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在文艺团体、文化馆、社会培训机构等从事音乐表演和教学的应用型人才。 | 《演奏》 《演唱》 《乐理》 《和声》 《曲式分析》 《中西方音乐赏析》 | 音乐表演 | 音乐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 计算机等级证书 化妆师证书 |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主要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能坚持全日制时间学习的学生。
四、报名与录取
1、 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日--8月30日
2、扫描二维码 , 填写“2017年浙江音乐学院高级技能人才培养班新生报名表”。
3、 学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需缴报名费110元,现场一律以刷卡形式缴纳报名费。
4、面试及才艺展示
(1)考试安排
※领取准考证:9月5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浙江音乐学院国际交流中心208室领取准考证。考生身份确认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考试时间:9月6日-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标示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浙江音乐学院
(2)考试内容
专 业 | 面试科目 | 备 注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1、演唱自选曲目一首(民族或美声) 2、视唱练耳 | |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 1、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2、视唱练耳 | |
音乐表演 (中国乐器演奏) | 1、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2、视唱练耳
| 乐器范围:二胡、板胡、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笛子、唢呐、笙、民族打击乐(注:乐器自带) |
音乐表演 (西洋乐器演奏) | 1、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2、视唱练耳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低音长号、打击乐(小军鼓、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注:乐器自带) |
音乐表演(乐队演奏+流行演唱) | 1、演唱或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2、视唱练耳 |
注:除钢琴外,乐器由考生自带。
(3)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我院概不负责。
2)凡有缺考科目的考生,面试成绩视为无效。
3)考生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由学院提供外,其余乐器由考生自备。在才艺展示环节中所需要的音乐伴奏、道具及材料等均由考生自备。
4)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背谱演唱、演奏。
5)才艺展示不超过5分钟。
5、录取方式
(1)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录取名单查询见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被录取的学生将收到由我院寄发的加盖有“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章的《入学通知书》。
6、结业
三年学习完成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结业,由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发放结业证书。
五、报名咨询及城市交通
1、咨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国际交流中心208室。
2、咨询电话: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0571-89808133;15345880189 金老师
3、公交出行:514A路;514B路;189路,到浙江音乐学院(南门)站下车。
4、杭州城站火车站:公交514A路;514B路;189路,到浙江音乐学院(南门)站下车。杭州火车东站:乘坐地铁1号线到龙翔桥站下车步行至菩提寺路口乘514A路;514B路;到浙江音乐学院(南门)站下车。
5、汽车南站:公交39路至大诸桥换乘公交189路到浙江音乐学院(南门)站下车。汽车西站:公交102路至一公园站下车转乘公交514A路;514B路,到浙江音乐学院(南门)站下车。汽车北站:公交188路(电车)至延安路湖滨站下车步行至一公园转乘公交514A路、514B路到浙江音乐学院(南门)站下车。
6、机场:机场大巴至城站火车站,转乘公交189路到浙江音乐学院(南门)站下车。
备注
1、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校官网上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官网上相关招生信息。
2、本简章由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