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拟录用人员公示(人才派遣)
发布时间:2024-01-15根据2023年12月发布的《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公告》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初选)、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岗位名称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备 注 |
活动组织策划专员 | 刘 瑶 | 女 | 1982年1月11日 | 音 乐 | 研究生/硕士 |
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5日到2024年1月17日,共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纪检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9808200(浙江音乐学院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
邮政编码:310024
2024年1月15日
继续教育学院